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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警官学院山东(东营)分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11-24 15:11:03  来源:原创    编辑:admin  点击: 2347

宁夏警官学院山东(东营)分校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宁夏警官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三个试点院校之一。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人,函授本科在册学生3505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任务2500多人次。学院占地面积346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学院内设9个行政管理机构,11个教学教辅机构。有全国政法干警招录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专科开设法律事务等13个专业;2015年学院面向全国7个省区招生。

学院为扩大办学规模,拓宽就业渠道,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教职成【20036号)的文件精神,经山东、宁夏双方主管部门同意,在山东东营创立了“宁夏警官学院山东(东营)分校”。

一、   学校全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院校全国代码:13089,宁夏代码:6475

二、   分校校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159号(市公安局对面)

三、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中专、大专院校

四、   学院精神:忠诚、责任、奋斗

五、   邮编:257091

二、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法律事务、治安管理、交警、特警等专业。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宁夏警官学院山东(东营)校区计划内招生,遍布全国11个省份。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690104

法律事务

100

690203

治安管理

100

690205

交警

100

690201

特警

120

690202

速录文秘

80

合计

500

四、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五、报考条件

学院招收全日制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全国普通中考、高考考试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凡报考学院的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70m,女生不低于1.60m

2)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3)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

六、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在1个月内进行政审及其他条件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

七、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在校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学院设有法律、治安、刑侦、交警、特警、法警等专业。以培养高素质应用性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培养学生“文能办案、武能擒敌”的综合能力。学院并采取订单式培养,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东营、济南及青岛等大中城市的公、检、法、司部门签定了长期就业协议,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有利保障。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宁夏警官学院

九、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

十、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年;

(三)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6000//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四)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补助标准分为4档,每生每年1000-4000元不等;

(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

十一、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初中、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警官学院山东(东营)分校。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站:http://www.sdnxjy.com

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0817681561506978813561027022

3、开学时间:春季特招班(200名),38开学;

秋季统招班(500名),818日开学。

监督电话:1386476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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